供養父母免稅額:定義、申請條件、文件要求2025
父母免稅額是指在報稅時可以申請扣除的金額,以減少納稅人的稅務負擔。本文將探討供養父母免稅額定義、相關的申請條件和證明文件要求,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供養父母免稅額的適用條件。 供養父母免稅額 除了供養父母,供養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可獲得免稅額。以下是關於各類別的免稅額: 類別 免稅額(HK$) 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60歲或以上或有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 50,000 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55歲或以上,但未滿60歲) 25,000 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額外免税額(60歲或以上或有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 50,000 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55歲或以上,但未滿60歲) 25,000 如果在本年度內,你的被供養對象(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與你全年連續住在一起,並且他們沒有支付全部費用,那麼你可以享受額外的供養父母和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免稅額。 舉例來說,假設在本年度內,你與媽媽(年齡65)全年連續住在一起,並且他們沒有支付全部費用。根據香港稅務局的規定,你可以享有額外的供養父母免稅額,即50,000+50,000,合共100,000港元。而如果不是與媽媽同住,則只可獲50,000免稅額,沒有額外的免稅額。 父母免稅額「同住」的定義 在父母免稅額的定義中,「同住」指的是父母與納稅人共同居住在同一地址,並且在日常生活中有實際的共同居住情況。 以下情況都不被視為「同住」: 父母免稅額「同住」的相關證明文件要求 供養父母免稅額條件 根據香港稅務局的《稅務條例》第30條及第30A條,須要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申請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免稅額: 1. 通常在香港居住 如果你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經移居海外,你將無法申請此類別的免稅額。 然而,如果你的父母只是偶爾短暫地在內地或海外逗留,但仍然以香港為他們日常生活的地方,以香港社會一般成員的身份在這裡生活,那麼他們仍然被視為通常居住於香港,你 可以就他們申請供養父母的免稅額。對於「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受養人,稅務局會考慮以下客觀因素來決定他們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 2. 年滿55歲,或符合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的資格 在申報供養父母免稅額時,稅務局會要求填報父母的出生年份和月份。如果父母在課稅年度內年滿55歲,那麼納稅人就有資格申索供養父母免稅額。如果在課稅年度內未滿55歲,則無法申索免稅額。 3. 與你同住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過去連續6個月內沒有支付完全的居住費用,或者你或你的配偶每年支付不少於12,000港元用於供養他們。 「父母」一詞指的是: 「祖父母或外袓父母」一詞指的是: 延伸閱讀:VPN比較、私人貸款比較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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