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全名為「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是美國於2010年通過的一項重要稅收法規,旨在防止美國納稅人通過海外金融機構逃避稅務責任。該法案自2014年7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對全球金融機構產生了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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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CA的主要目的
FATCA的主要目標是確保美國納稅人申報其在海外金融機構持有的資產和收入。通過這一法案,美國國稅局(IRS)能夠獲取美國納稅人在海外帳戶的詳細信息,從而有效打擊稅務欺詐和逃稅行為。
FATCA與香港的關係
2014年11月13日,香港政府與美國政府簽訂了《香港跨政府協議》,該協議為香港實施FATCA提供了法律框架。這一協議不僅幫助香港的金融機構降低合規成本,還保障了金融機構及其客戶的利益,同時展示了香港在提升稅務透明度方面的承諾。
根據這一協議,香港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除非獲得豁免,否則需要與美國國稅局簽訂協議,並履行FATCA規定的義務。這包括識別和申報特定美國人士的帳戶資料。
香港金融機構的申報義務
根據FATCA,香港的金融機構需要向美國國稅局申報以下客戶群的財務帳戶資料:
- 特定美國人士:包括個人和實體客戶,申報資料包括帳戶擁有人資料及財務帳戶資料。
- 由特定美國人士控制的實體客戶:申報資料包括帳戶擁有人資料、控權人資料及財務帳戶資料。
- 未能確認美國/非美國納稅身份的客戶:銀行需要申報該客戶群的年底財務帳戶總結餘。
- 非參與海外金融機構:銀行需要申報年度的帳戶名稱及地址,以及該年度向此類帳戶支付的金額。
客戶的角色與責任
儘管客戶可能與美國沒有任何直接聯繫,銀行仍可能要求填寫FATCA表格(如W-8/W-9表格),以確認客戶的納稅身份。這些表格包括:
- W-8BEN:供個人客戶聲明其非美國納稅身份。
- W-9:供美國納稅人填寫。
- W-8BEN-E等:供實體客戶聲明其非美國納稅身份及FATCA分類。
許多客戶可能對FATCA的要求感到困惑,尤其是那些與美國沒有直接商業往來的客戶。由於銀行不能提供稅務建議,因此客戶應尋求專業法律或稅務顧問的幫助,或參考美國國稅局網站以獲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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